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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:
乙方:深圳市天禄琳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甲、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、互惠、互利的原则,通过友好协商,根据甲乙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,就甲方旗下杂志及读者资源以及乙方旗下天禄琳琅艺术网、网站数据库资源、会员资源和交易平台等,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,共同利用双方资源,互相支持,共同发展,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。根据双方共同意愿,达成以下战略合作协议:

一、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:

  • 在《 》杂志每____期一个广告版。
  • 《鉴宝》杂志版权页标注:战略合作单位“天禄琳琅艺术网”字样。
  • 共享读者及会员资料,双方互换。
  • 在举办相关活动时,主动邀请“天禄琳琅艺术网”为网络合作单位。
  • 在每期杂志上市后,提供每期杂志的点子版及重点文章和图片。

二、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:

  • 天禄琳琅艺术网显著位置标识“与《 》杂志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”广告通栏。
  • 为《 》杂志在“艺术资讯”开辟杂志专区。
  • 在艺术资讯杂志专区中,能够开辟杂志与与会员互动专区,会员可以在线投稿、在线答疑、在线订阅杂志等。
  • 向 杂志提供天禄琳琅艺术网免费会员卡及会员服务手册,当作《 》杂志发行订阅赠送。
  • 天禄琳琅艺术网专栏作者、每周市场看板文章,《 》杂志中可以使用。
  • 共享天禄琳琅艺术网会员资源,双方互换。
  • 为《 》杂志提供天禄琳琅艺术网线上线下为期一周的推广订阅服务。
  • 为每一期《 》杂志主办的活动进行网上推广。

三、 此协议中,所有共享资源双方保密使用,不得泄漏给第三方,违者将追究对方责任。

四、此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将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,予以解决。

五、此协议一式两份,经双方代表签署后有效。

甲方:
委托代表:
通信地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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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
乙方:深圳市天禄琳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委托代表:
通信地址: 深圳市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1626
邮政编码: 518003
电话:0755-83643001